留学服务
发布时间:2016/9/23 来源:互联网 阅读:181次 作者:admin
7月25日,教育部办公厅公布《关于取消相关事项证明的公告》,教育部表示此举是推进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。《公告》取消了多项证明,其中,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中,国外院校成绩单不再作为必须材料。

《公告》指出有三大类证明被取消:
一、在因教师资格证遗失的补发申请中,持证人不需要再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“遗失声明”的证明;
二、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延期回国手续中,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不需再提供存款证明;
三、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中,国外院校成绩单不再作为必须材料。并取消相关的7项证明。
1.取消转学分学习经历证明。
2.取消学信网学籍注册证明材料。
3.对申请港澳地区学历认证的申请人,取消港澳地区出入境记录证明。
4.对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获取外方证书的申请人,取消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。
5.对留学期间在国内有实习经历的申请人,取消实习证明。
6.对俄罗斯及古巴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,取消预科证明及录取通知书。
7.对欧洲部分国家留学的认证申请人,取消留学期间的居留卡及其他留学期间居留证明。

该公告自7月11日起生效。公告之前,相关事项按照原规定执行。这一举措中第三项规定与留学生们切身相关,意味着留学生回国后的学历学位认证程序将大大简化。更多留学政策信息请点击:http://www.51liucheng.com/

欢迎家长与学子们咨询本项目。
报名方式:18913006668 或扫一扫添加顾问老师微信报名